内容摘要:摘要:应从营造良性的宏观环境和建构高效的具体治理模式出发,构建社会变革中我国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治理机制,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13〕徐黎丽.论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5..
关键词:民族关系;协调发展;民族;民族地区;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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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大众传媒的急剧变革,对西部民族关系的协调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适应环境和时代的变化,现代社会变革呼唤着我国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应从营造良性的宏观环境和建构高效的具体治理模式出发,构建社会变革中我国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治理机制,以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
〔关键词〕社会变革; 西部民族关系; 协调发展
当今世界,绝大多数( 95% 以上) 的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它们“不是由单质人口组成的共同体,而是在不同共同体基础上建立的更大的政治共同体”; 组成现代国家的不同民族,具有各自的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和民族认同,并且要求“在共同体事务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1]( P. 194) 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民族间的利益争夺也更加激烈,种族冲突、教派纷争等一系列恶性事件频频发生,使刚刚跨入21世纪的世界政治格局就发生了一系列的新变化,成为世人瞩目的社会政治现象。纵观全球,我们会发现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爆发的冲突、骚乱、内战,甚至一个统一国家的分崩离析,都能从民族问题上找到或多或少的原因。苏联的解体、东欧剧变、布隆迪和卢旺达的部族仇杀,墨西哥恰帕斯州印第安人与政府的冲突,印度的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的暴力相向……都是这一命题的注解。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和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发表的年度报告显示,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全球发生的各种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起伏不定,每年少则20 多起,多到30 多起,其中多数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纷争引起的。[2]( P. 23 - 24) 由此可见,这些冲突和混乱的原因都在说明,影响当今世界各民族国家政治稳定的关键因素仍然是民族关系问题,必须密切关注。
一、社会变革呼唤我国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国情决定了民族关系始终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对于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国家内部民族地区政治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政治整合的程度。如果国内各民族的矛盾和冲突得到协调,国家就可以通过内部积极健康的政治整合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促进国家政治一体化。反之,若国内民族矛盾或冲突激化,就会演化为公开的政治冲突和分裂运动。因此维护民族地区政治稳定,既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我国民族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新概括,也是做好民族工作、处理民族关系的准则和基本目标。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体制转变的过程实质上是社会资源重新配置和社会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它必然引发社会结构及其利益关系、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并伴随着矛盾和冲突。如资源分配不均、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少数民族群体在利益分配中存在严重失衡的问题。可见,在社会剧烈的变革时期,最突出、最核心的变化是社会利益结构的变化。目前,我国社会利益结构变化的显著特征表现在: “一是利益源泉多元化; 二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三是西部民族地区人口与自然、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矛盾突出。正是由于上述方面发生变化,存在着西部民族地区社会问题的不确定性和危机,如稳定危机、信任危机、共识危机以及认同危机等。”[3]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改革以及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和谐与稳定。
众所周知,我国西部幅员辽阔,少数民族众多,如何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国家所关注的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供给、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战略目标均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关。所有这些都离不开西部社会最主要的因素———民族与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现实如此,历史地看,也是这样。历史上西部地区发生的许多重大事件,几乎都直接、间接的与民族和民族关系相关。可以说民族与民族关系是西部地区社会关系中最普遍、最突出、影响最大的因素。所以,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区情、民族分布及构成的特殊性、宗教信仰的多元化与战略地位的重要性,使得在剧烈的社会变革时期,如何解决西部的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社会和政治稳定以及国家安全等重大政治问题。
二、社会变革时期我国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宏观环境营造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的核心问题是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因此,在民族关系发展过程中,应该注重民族利益的实现、民族权利的保障和民族发展的促进。
( 一)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巩固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曾经说: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 P. 82) 因此,经济因素是影响和谐民族关系的首要因素,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促进公平正义的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各民族团结繁荣的政治问题。
西部民族地区跨民族地域大、数量多(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6%) 、分布广、语言和宗教信仰复杂,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所以,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逐渐缩小东西部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是实现我国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具体措施主要有: ( 1) 要加强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对少数民族和各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强化政府行政管理服务职能; ( 3) 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支柱产业、先导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着力培育能够发挥民族地区优势的各类产业; ( 4) 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建立一套有利于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平衡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5) 鼓励民族地区自身开发当地资源,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应鼓励民族自治地方以各种形式进行资源的开发; ( 6) 正确处理开发企业与当地少数民族民众之间的矛盾。通过以上措施,大力推动和促进民族地区之间的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从而推进民族地区的民主政治发展,提高民族成员的权利意识和民主观念。
( 二) 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夯实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
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可以说,社会环境是民族关系调控协调发展的依托,社会环境的状况及其改善深刻地影响着民族关系的发展。社会变革时期,西部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民生问题已成为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第一,从教育方面看,在西部民族地区由于基础教育设施落后,适龄儿童“上不起学”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北京地区,15 岁及以上人口的文盲率仅为3. 92%,而在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欠发达省区,人口文盲率均在20% 左右。[5]第二,从就业方面看,当前西部地区存在失业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等现象。从失业率看,2012 年,失业率最高的3 个省区分别是辽宁5. 60%、四川4. 60%和宁夏4. 50%,其中四川、宁夏两个省区属于西部地区; 第三,从医疗卫生方面看,“看不起病”现象普遍存在。公共卫生资源在东西部地区分布不平衡,从每千人拥有的医疗机构床位看,2012 年,全国平均水平为2. 56 张,东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2. 78张,而西部地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2. 47张。第四,从养老保障方面看,目前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的覆盖率不到5%,仅为东部地区的1 /10,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0%。[6]( P. 158)
以上不难看出,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所以必须予以关注:( 1) 正确处理民族地区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倾斜力度,切实改善西部凸显的民生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 2 )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 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如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等; 二是社会救济制度,对老弱病残等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社会福利制度; ( 3 ) 提升民族地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处于民族地区的政府在维护地区安定、团结,确保民族关系和谐、融洽,进行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进步的过程中,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 三) 加强民族观教育,营造民族关系协调发展的社会氛围
民族观教育是一个民族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标志和反应。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不论是在内地还是在边疆,无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教策的教育,大力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民族观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并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7]首先,要加强民族观教育的发展,一定要按照其自身发展规律进行,求实求稳。其次,我们要长期地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再次,要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最后,加强民族教育法制建设。另外,我们还要大力宣传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宣传各民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贡献,使得各民族形成统一的国民意识,增强各民族对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的政治社会稳定。
( 四) 参与国际合作,维持外部政治环境
周边国家的情况,无论是社会经济发展,还是民族宗教政策,均对我国边疆产生着重大影响。[8]( P. 281) 中共十八大再次明确地将打击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议题提上日程。目前,国际安全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恐怖主义为代表的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东突”恐怖分子的暴力恐怖活动在新疆及边疆其他地区之所以如此猖獗,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国际恐怖组织的操纵和支持。
因此,我们与“三股势力”的斗争,是一场长期艰巨的斗争,需要进行大量国家层面的工作。我国一直致力于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各国开展反恐合作的努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2001 年6 月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以及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使我国和中亚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合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中国还同美国、俄罗斯等国家也都建立了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良好合作关系。在打击境外“东突”恐怖势力方面,也与中亚、西亚、南亚地区的有关国家执法部门达成了共识。所有这一切,都将对三种恶势力起到巨大的遏制作用。随着我们的积极努力,国际反恐合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三、社会变革时期建构我国民族关系协调发展治理模式
( 一) 协调民族利益,建立新的利益均衡秩序体系
“民族不仅是文化的共同体,还是利益的共同体”。[9]民族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利益关系问题。在转型期各族人民的利益矛盾的解决、利益关系的协调、利益秩序的建构直接影响到公民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以及进一步影响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现代社会本质是一个合作的体系,多民族国家政治秩序的运行与维持有赖于外在社会秩序的“良序化”与内在心灵秩序的“和谐化”。因此,社会变革时期,我国多民族国家政治稳定的关键是通过政府有意识的公共政策安排将各民族利益冲突与利益矛盾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并尽快解决建立新的利益均衡的秩序体系。具体路径是:( 1) 建立健全民族利益提升机制。在民族经济利益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 在民族政治利益方面,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制度建设,维护各民族的政治权利; 在民族文化利益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教育投入,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构建国家认同; ( 2) 完善民族利益表达机制。目前,要重点加强四项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加强利益表达的法治化建设; 三是加强各级信访机构的建设; 四是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3) 夯实民族利益分配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要发挥国家、政府的调控作用,国家、政府是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主体。( 4) 注重民族利益补偿机制。必须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给利益受损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提供一定的补偿,以提高社会公平的程度,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 二) 推进多元一体的新型民族文化建设
我国民族众多也意味着文化多样。“群体之所以成其为民族,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体文化相对于其他群体的独特性”。[10]( P. 225) “族体之间的歧异和差异在一定意义上是文化上的歧异和差异”。[11]( P. 14)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12]因此,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差异的存在,即多样性的存在。另一方面要积极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这就要求各民族相互学习、和谐共存,要对其他文化有包容性和开放性。
另外,随着全球化的到来,外来的文化观念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必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冲击。现代化过程必然伴随着对于传统文化的冲击,这是世界现代历史和当代社会发展中极具普遍性的问题。因此,每个民族如何在保持传统民族文化的同时吸收当代先进文化的优秀成果,形成一种既适应现代又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新文化,是不同民族文化面临的共同难题。
( 三) 建立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预警机制
民族分裂主义是反动势力借“宗教”、“民族”等为幌子以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为目的的政治主张、社会思潮和现实行为,其本质是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共产党领导,常常与国外反动势力纠缠在一起。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利用“宗教”、“民族”、“人权”等旗号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尤其是进人20 世纪90 年代后,“东突”势力的活动开始以恐怖暴力为主要手段,制造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严重危害了我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为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同民族分裂分子展开坚决斗争。首先,加大舆论宣传范围和力度,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对外交流活动。主动介绍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自由政策; 介绍我国少数民族发展成就和正常宗教活动状况; 其次,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阵地。我们应该加强多渠道的宣传与教育,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再次,加强管理和监督文化市场。对于那些非法宗教出版物尤其是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要严肃查禁; 最后,重视基层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广大的基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基层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长期地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 四) 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民族政治参与渠道
在民族政治生活中,制度实际上就是对政权的组织和安排。制度建设就是要确立和发展一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想制度,是从政治上对现实做出积极回应的一种表现。
当前,我国在民族地区为解决民族问题而实施的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是体现民族群体政治权利的特殊的政治制度安排,是我国的一项长期国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实施虽然有了60 多年的历史,并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和其他政策法规的协调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设立和撤并问题,自治机关的机构改革问题等。因此,我们要着力从这几个方面着手,应尽快出台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处理好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民族自治地方内部党政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自治权; 民族自治地方应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加强行政法制建设,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当前的重点是精减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效率,控制政府机关的进人关,规范政府行为; 还要为少数民族群众的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多种渠道。一方面,要扩大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增强政治体系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吸纳能力,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新机制,增强对民族矛盾的政治协调能力,对民族矛盾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
( 五) 培养民族干部,发挥民族政治精英作用
政治稳定是指政治秩序的连续状态和政治结构要素的协调变化。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干部就是将政治秩序和政治结构统一起来的人才。[13]( P. 35) 我国国内民族问题之所以能够较好地解决,是因为有一支能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民族干部队伍。胡锦涛同志指出: “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12]
因此,在社会变革时期,我们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的干部队伍。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 其次,大力培养和大胆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我们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将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培养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再次,从社会基层抓起,培养少数民族政治精英。党和政府应高度重视民族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我们要注重从社会基层培养、选拔和任用民族干部,发挥他们的亲民优势,造福边疆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这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正确解决我国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只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协调民族关系,积极化解民族矛盾,充分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才能进一步增强各民族人民群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才能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发展,真正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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