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根据中央安排, 1961年 4月 10日至8月 22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的习仲勋率领中央工作组一行12人,到河南省长葛县开展了为期四个半月长达135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习仲勋代表工作组向党中央连续上报了十多份调查报告,系统地提出了解散公共食堂、保护农村劳动力、实行多劳多得分配制度、调整社队规模、改进干部作风、贯彻群众路线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央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讲话中,习仲勋以实事求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群众路线为主线,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突破口,不留情面地批判了长葛县办公社以来不顾群众利益、乱刮“共产风”的做法,指出这把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丢掉了,把高级合作社时期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丢掉了。
关键词:习仲勋;毛泽东;长葛县;公社;高级社;大队;小队;研究;大跃进;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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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著名的调查研究之年。面对“大跃进”造成的经济全面紧张,全党和中央决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根据中央安排,1961年4月10日至8月22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的习仲勋率领中央工作组一行12人,到河南省长葛县开展了为期四个半月长达135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习仲勋代表工作组向党中央连续上报了十多份调查报告,系统地提出了解散公共食堂、保护农村劳动力、实行多劳多得分配制度、调整社队规模、改进干部作风、贯彻群众路线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央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于指导河南乃至全国走出经济困境,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给中央上报有关调查研究报告的同时,为指导地方做好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在调研过程中习仲勋还作了几次讲话。在讲话中,习仲勋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和判断:“现在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判断,在党的思想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论断,是1961年5月2日下午习仲勋在中共长葛县委扩大会议上所作的一个长达7000多字的讲话中提出来的。在讲话中,习仲勋以实事求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贯彻群众路线为主线,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突破口,不留情面地批判了长葛县办公社以来不顾群众利益、乱刮“共产风”的做法,指出这把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丢掉了,把高级合作社时期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丢掉了。习仲勋严肃要求:把长葛县所犯的“五风”错误编印成册,保存起来,每年拿出两次在干部会上打个招呼,引起同志们的注意。各公社也应该照样办,都要牢牢记下,不能忘了,忘记了,又会重蹈覆辙。这样振聋发聩的批评,使地方干部受到了极大触动和教育。
习仲勋来长葛调研之前,党中央在1961年3月广州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规定人民公社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公社实行生产大队所有制,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是直接组织社员生产和生活单位。“六十条”还规定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规模,由社员根据具体情况民主决定。但是,作为在“大跃进”时期因创造了“土地深翻法”而闻名全国的长葛来说,受“左”倾思想影响,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追求“一大二公”,致使长葛县的社队规模存在着过大的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习仲勋指出:“大队、小队规模适当划小,便于生活,便于生产,好处很多。”
习仲勋很注意总结运用在高级社时期形成的比较成熟的成功经验。他认为,把大队分成小队,必须把一系列的问题,如三包一奖、四固定、分配制度、劳动生产管理等,一个一个地解决好,不能一哄而上。他指出:“分队的时候,要有充分的准备,凡是公社没有批准之前,原来的生产大队对各生产小队要继续负责。”习仲勋要求:“分队的过程,又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组织工作。要把原来高级社时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经验,加以总结,恢复起来。要立一套章程制度,使工作走上轨道。”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往往是在总结历史经验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习仲勋强调指出:“同志们必须明确,公社化是在高级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在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生产大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并非社为基础,不能把高级社的经验忘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