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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所带来的变革和转型是极为深刻的,其中,国有企业扮演了重要角色。国有企业既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担当者,也是广大劳动人民获得解放、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的关键平台。国有企业一经诞生,就与社会主义制度、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以及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形成极为密切的联系。随后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这种关系固化下来,并孕育出了中国特有的单位制社会结构和国家治理形态。
由此,至少可以得出4个基本结论。第一,在中国,党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问题,而与政治体制问题相关,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也关系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二,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体制下形成的党与国有企业关系,既不利于工厂管理及其体制的现代化,也不利于党的工作的健全,必须彻底改革。第三,国有企业作为现代化发展的主体力量,其组织和管理形态也需现代化,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第四,国有企业必须健全和加强党的领导,但这种领导不是建立在制度化的权力与资本之上,而是建立在党员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工作上,建立在党组织在企业的骨干核心作用上,建立在党对企业所形成的领导体系上。
这4个基本结论,为国有企业党建提供了基本的战略方向。首先,国有企业不是一般的经济与生产组织,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其次,必须彻底走出计划经济和单位体制下形成的党领导企业的体制模式,并摆脱由此模式衍生出来的路径依赖。再次,党对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其出发点不在经营权而在所有权,不在企业的行动计划而在企业的发展方向;不在单纯的市场利益而在职工利益、企业效益与国家利益的有机统一;不在对企业内部的体制性主导与控制,而在对企业整体的战略性引导与政治性影响。最后,这种政治领导不是通过对资源与权力主导来实现,而是通过其所建立的科学领导体系、所聚合的党员、所动员的职工以及所领导的党组织来实现的。其基础和前提是,作为领导力量,党应该使党员和党组织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骨干,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主人。
因此,党要实现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关键在于合理定位政治领导与领导体系,科学重构权力基础与权力体系。新形势下,党必须基于扎实的职工群众工作和党务工作来组合企业权力要素,从而积极推动国企发展。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