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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者解读中拉整体合作: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2015年01月15日 06: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邓之湄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南南合作;中拉合作;部长级会议;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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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拉合作: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作为2015年中国全方位外交的开篇之作,1月8—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令世界瞩目。此次会议通过了《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和《中拉论坛机制设置和运行规则》等重要成果文件。中外各界对会议给予高度评价。有学者认为,中拉论坛为深化拓展中拉关系搭建了一个整体合作的平台,会议的召开对推进中拉整体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必将对推进南南合作作出显著贡献。

  在日前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新兴市场研究院与联合国拉美经委会共同举办的“南南合作框架下的中拉关系新跨越”国际研讨会上,中外学者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中拉启动整体合作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中拉关系开始加速发展,新世纪以来更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数据显示,2000年,中拉贸易额约为126亿美元;到2013年,双边贸易额就达到2616亿美元,中国在拉美的直接投资存量超过800亿美元。

  “中拉贸易、投资的快速增长超乎人们意料。”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吴白乙说,中拉关系的跨越式发展,不仅体现在经贸领域,且逐步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技术以及全球治理合作等多个领域,中拉关系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不断拓展。

  中拉关系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客观形势已要求中拉从整个地区层面加强相互之间的合作。“此次中拉论坛的召开标志着中拉整体合作框架正式启动。”吴白乙表示,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33个国家与中国的经贸关系结构不尽相同。通过推进中拉整体合作,一些经济体量小的国家可享受到通过集体协商而形成的普惠政策;设立共同的行为规则,也有利于管理在双边经贸关系中产生的矛盾。

  联合国拉美经委会执行秘书阿丽西亚·巴尔塞纳表示,通过中拉整体合作,将促使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间的合作更加紧密,推动其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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