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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数据弄虚作假将严惩
2014年01月02日 07:04 来源:《 光明日报 》( 2014年01月02日 10 版) 作者:张翼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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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1月1日电(记者张翼)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1日正式启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战前动员视频会上强调,对在普查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马建堂指出,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普查行为规范,严肃普查纪律,恪遵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要精心做好现场采集数据工作。要确保普查单位真实存在,严格依照经过现场核实的单位底册,实地上门,使用PDA对普查对象逐一进行空间定位,逐一进行“三证”核验并进行现场拍照,彻底查实查清每一个基本单位的情况。对于采取联网直报方式普查的单位,普查员要到现场核实相关信息,标注核查情况。对于采取PDA方式普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员要到现场对每张普查表中的每个指标逐一采集数据。普查数据要在各级经普办统一组织下分专业随报随审。各专业要强化联动,明确分工,确保专业审核无缝衔接。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逐级落实。要切实保证联网直报平台安全顺畅,保障数据传输环境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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