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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民自愿退还宅基地每亩奖励不低于5万元
2016年06月24日 16:3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姜刚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合肥6月24日专电(记者姜刚)记者24日从安徽省政府获悉,为推进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这个省近日出台系列政策,其中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进城落户农民的购房支付能力。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根据实施意见,将已退出宅基地且在城镇无住房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关键词:宅基地;县政府;农民;进城;落户;房地产市场;奖励;万元;农村;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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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合肥6月24日专电(记者姜刚)记者24日从安徽省政府获悉,为推进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这个省近日出台系列政策,其中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

  安徽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去化商品房库存25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实现供需基本平衡,房价基本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在鼓励支持新市民住房消费方面,安徽省要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提高进城落户农民的购房支付能力。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和子女就学、升学待遇等公共服务。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是此次新政策提出的主要措施之一。安徽省明确提出,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县(含市、区,下同)政府给予购房奖励。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

  此外,安徽省还将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实施意见,将已退出宅基地且在城镇无住房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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