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日发布2014年《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报告》。五是各地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责任督学对中小学取暖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取暖安全隐患,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
关键词:学校;安全隐患;北方;中小学校;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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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日发布2014年《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报告》。报告称,入冬以来,北方有关省份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学校取暖经费不足、安全隐患等问题。
报告指出,针对冬季学校节假日较多、校舍面积较大的特点,鼓励地方在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时,优先优惠对中小学校进行改造,研究按居民价格收取学校供暖费用可行性。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北方地区落实中小学校冬季供暖,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11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
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22日至27日派出由国家督学、媒体记者和工作人员组成的4个专项督导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8省(区),随机抽查了16个县共计95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室内测温,对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所抽查学校和教学点位于县城、乡镇、农村不同区域,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和寄宿制学校。
在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基本情况方面,报告指出,目前,中国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从公用经费列支的方式,对北方有关省份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进行补助。从督导情况看,中央和省级财政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从公用经费中安排并使用取暖经费。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以不低于去年的标准落实北方地区取暖费补助,有效解决北方有关省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取暖经费不足的问题。
此次专项督导涉及的省份并非全部位于集中供暖线以北,如江苏、安徽、河南、陕西等省处在集中供暖分界线上,只有分界线附近地区根据本地气象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集中供暖及供暖时间。
报告指出,自2013年第一次北方地区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督导以来,各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取暖经费投入力度、取暖设施改造力度、取暖安全防范力度和专项督导检查力度,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性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