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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视角探寻生态解决之径 "哲学走向荒野"
2015年08月28日 07: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8月20日 作者:记者 明海英 字号

内容摘要:随着自然生态遭到破坏和环境危机的日益加深,人们已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需要借助伦理学思维的帮助。强化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效能。

关键词:伦理;环境伦理学;视角;伦理学;人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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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自然生态遭到破坏和环境危机的日益加深,人们已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依赖经济和法律手段,还需要借助伦理学思维的帮助。20世纪60年代,环境伦理学在欧美诞生,如今已发展成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围绕该学科的研究现状,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主张“哲学走向荒野”

  环境伦理学把道德研究的对象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人对生物和自然界的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

  “环境伦理学实质上改变了以往的哲学和伦理学只关心人类、只对人类尽义务和职责的状况,把动物、植物等纳入道德考虑的范围。”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超表示,环境伦理学的创立是一场哲学革命。其革命性的变革在于强调人际平等、代际公平的同时,试图用道德来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它提出人对生命和自然界的恰当尊重和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余谋昌表示,从时间—空间的角度,它从现在扩展到未来,顾及遥远的人类子孙后代与世界的未来;从区域扩展到全球,顾及全球范围的人类生存条件;从人际关系扩展到生命和自然界。

  “环境伦理学是伦理思维发生转折的重要结果,它以对人类生存的深层忧虑、对生态危机的深刻反省、对解脱危机的执着探索,体现着其实践品格,也表达着它对现实的郑重承诺。”李培超说。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孙道进表示,环境伦理学主张“哲学走向荒野”,扩大“道德共同体”的边界,这对传统伦理学而言无疑具有“范式转换”的理论创新意义,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有着“思想先行”的引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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