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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业联合会会议:通过IBFed2015年度工作计划
2014年10月21日 16:11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网 作者: 字号
2014年10月21日 16:11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网 作者:
关键词:银行业;会长;董事会会议;澳大利亚;联合会

内容摘要:2014年10月13日-1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赴澳大利亚悉尼参加了国际银行业联合会(IBFed)第40次董事会会议。

关键词:银行业;会长;董事会会议;澳大利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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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赴澳大利亚参加国际银行业联合会第40次董事会会议

 

  2014年10月13日-17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赴澳大利亚悉尼参加了国际银行业联合会(IBFed)第40次董事会会议。会上,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与其他董事会成员代表听取了常务董事报告、各工作小组工作进展、各成员国银行业发展情况以及 IBFed拟就吸收损失能力(LAC)向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供的反馈意见和普惠金融等重点工作的特别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IBFed2015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等事项。

  此外,董事会还与澳大利亚司法部、财政部、审慎监管当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西太平洋银行集团、澳新银行集团等主要监管机构和大型商业银行的高层领导分别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参会代表为国际银行业联合会董事会成员及准会员,主要包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西班牙、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家)协会组织。

  会上,杨会长简要介绍了中国银行业及经济发展情况,并指出,中国经济的新常态对银行业来说既充满挑战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机遇。

  在与与会代表对GLAC(提高不可持续经营情况下的损失吸收能力)方案进行探讨时,杨会长表示,中国银行业和监管机构高度重视GLAC方案制定,中国银行业协会已向金融稳定理事会正式提交反馈意见。杨会长指出,目前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的方案涉及的金融体系和银行模型仅适用于北美和欧洲,而亚洲与其他新兴市场的金融体系、监管制度、银行体系与欧美明显不同,因此GLAC方案应考虑赋予各监管机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反映各国不同的银行体系、金融市场和监管实施规则。同时,就GLAC的水平、工具、跨境处理等具体问题,杨会长在会上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提出了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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