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和对比西方产业关系演变的角度,探讨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路径,进而建议工会的改革应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基本事实,通过引入激励机制,促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认可的代表组织,有效发挥其维权职能。
关键词:劳动关系;全球化背景;中国;发展;历史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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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和对比西方产业关系演变的角度,探讨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路径,进而建议工会的改革应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基本事实,通过引入激励机制,促使工会真正成为工人认可的代表组织,有效发挥其维权职能。
一、引言
三十多年来的市场经济改革,引起了中国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主导且基于利益共同体的一元化劳动关系,逐步让位于市场经济规则下的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关系。但是,劳动争议案件的逐年显著增长,特别是近年来对抗性集体劳资纠纷的急剧增加,反映出现有的劳动关系规范机制还远不能适应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影响深远的转型。这种劳资关系规范机制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患。劳动关系是工业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平衡有序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探讨转型期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规范机制,是一个刻不容缓之议题。
近年来集体劳动争议的增长,特别是2010年春夏季节的自发性罢工浪潮,暴露出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工会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真正代表工人、有效发挥维护工人权益的职能。因此,改变劳动关系制度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的焦点是工会改革问题。这是学界和劳动关系实践领域的一个广泛共识,但对工会如何改革尚存分歧。本文试图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探讨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途径,进而提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引入激励机制进行工会改革的建议,使之真正成为代表工人并被工人认可的组织,有效发挥其维权职能。
二、问题的提出
中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制度,目前还未达成共识。趋同论者认为,工业化进程将导致所有国家,无论其文化及发展水平有何不同,最终都会采用相似的制度。①换言之,发展中国家包括新兴工业化国家要遵循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包括建立类似于西方的产业关系制度。尽管产业关系制度在西方各国存在差异,但是其普遍的基本特征还是明显的:
“它们都源于一个基于多元化与民主理念为核心这样一套价值体系;维持雇主和劳工之间的平衡;政府对于工业化进程和产业关系的干预相对微弱。在这样的环境下,集体谈判-西方产业关系的一个根本制度-以及结社自由-该制度的根本哲学基础-便顺理成章了。”②
然而,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表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并未照搬西方的产业关系制度,而是基于各自的历史传统和文化价值发展出适合其工业化进程的产业关系制度。抛开各国的不同,亚洲国家产业关系有别于西方产业关系最明显的特征是国家对工业化进程和产业关系的强力干预和控制。简言之,亚洲国家普遍建立起这样的信念,即现代化不等同于西化(Modernisation vs Westernisation)。③
这一观察符合“路径依赖”的观点。按照这个理论,发展中国家包括转型社会不能简单地选择现存的发达工业化国家的模式,因为每个国家都受其固有的结构性的、制度化的、意识形态方面历史遗产的制约。④ 因此,“不存在一个单一的并能够导致建立一个特定产业关系制度的工业化逻辑”。⑤然而,这种观点亦不可绝对化。虽然亚洲国家的产业关系有别于西方的产业关系,但是也借鉴了西方的理论和实践,比如集体谈判和劳动争议仲裁。
也许在信息时代以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趋同论仍然具有合理的一面。因为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经济全球化,它也意味着价值和观念的全球化趋势。当然,对以前的趋同论需要加以修正:全球化并不一定是西化,而是相互借鉴,达到融合一致。具体到产业关系领域,不同的产业关系制度分别对自身进行调整,借鉴、融合不同的制度,以便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趋同性。⑥
综合以上考虑,笔者对当今中国劳动关系发展途径的建议是: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借鉴各种理论和实践,着眼全球化背景下趋同的未来,“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这里,有必要回顾一下西方产业关系演化的历史。
1.西方产业关系的演变
伴随工业化过程的就业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基本的社会关系。其特殊性在于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劳动力商品的交换过程中,其交换主体是不平等的。资方作为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和市场信息的垄断者,控制着劳动力的定价权、使用权和支配权。这种强资本、弱劳工的关系在欧洲工业化早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法理基于契约自由和企业自由等理念。任何对这种自由的干预,包括个体的和组织工会抗争都是非法的,要受到国家机器的强力镇压。⑦这种“放任自流”(Laissez Faire)资本主义持续了很长时期,直至19世纪下半叶,工人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才逐步在欧洲国家合法化。工人结社权的获得,既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也不是资方的良心发现,而是工人阶级及同情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长期抗争的结果⑧,其过程充满暴力、血腥和社会动荡。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过程与欧洲国家的普选权的逐步普及基本上并行相伴,故韦伯(WEBB)夫妇将其称之为“工业民主”,与政治民主相辅相成。⑨结社权的确立,使劳资关系进入以集体谈判为主要方式的对抗性关系;工会与资方及其组织通过谈判确定劳动力价格及其使用(支配)条件。谈判的结果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这种对抗性劳动关系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弱势的个体工人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与强势的资方相抗衡。一句广泛流传的口号是:“团结起来,我们谈判;一片散沙,只有乞讨”(United, we bargain; Divided, we beg)。
工会主要通过两种手段来保护和改善工人权益:劳工立法和集体谈判。⑩前者涉及通过影响公众舆论、政治游说、组织政党推选议员等方式来争取政府和议会通过有利于劳工保护的法律法规,后者则是工会为其会员争取高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的权益同资方进行讨价还价。相比于“放任自流”阶段,由于工会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工人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是,这种对抗性劳资关系还是基于零和博弈的理念,即一方的所得为另一方的所失。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特别是原苏联树立了另类劳动关系的样板,西方的劳资关系受到了巨大的冲击,被迫作出相应的调整。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标志着西方劳资关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它的一个根本原则即三方原则至上。其章程规定,成员国参加国际劳工大会的代表团须由政府、雇主、工人代表按2∶1∶1的比例组成,所有代表享有同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包括对通过国际劳工公约的表决。国际劳工组织的三方原则逐渐为成员国所接受,特别是在西欧和北欧国家,工会与雇主组织以平等的社会伙伴身份参与国家重要经济社会事务决策的社会对话机制普遍建立起来。这种统合主义(corporatism)(11)的产业关系模式是基于正和博弈的理念,即社会伙伴以合作的态度通过积极的协商可以获得共赢的结果。三方原则并不否定劳资双方自主独立的地位,而是为劳资互动提供了更大的平台;集体谈判仍然是解决劳资关系矛盾的重要手段。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的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的兴起。新自由主义强调市场的主导作用,抑制工会对劳资关系的干预。尤其是九十年代初期,苏东垮台,冷战结束,经济全球化开始全面展开。1995年WTO的建立,标志着基于自由贸易市场经济理念的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的建立。西方国际垄断资本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横行无阻,真正实现了资本的全球化,而工会运动受到压制,逐渐式微。在资本实现了全球化的同时,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呼吁的全世界工人的大团结却至今没有实现。鼓吹“放任自流”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冲刷全球,强资本弱劳工的局面又一度形成。尽管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打击了新自由主义,但是强资本弱劳工的局面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这是因为在全球化大背景下,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国际垄断资本可以规避任何国家的管制,并且反过来影响国家政策以利其行。
概括地说,西方产业关系的演变经历了从“放任自流”、对抗性劳资关系,到统合主义的劳资政三方协商合作这样几个阶段;现阶段,在由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背景下,强资本弱劳工的局面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对强势的国际垄断资本尚没有有效的制衡手段。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在这样的全球化背景下展开的,其劳动关系的发展也必然受到这个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2.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途径及症结
新中国的劳动关系最初借鉴苏联的模式,即在公有制利益共同体之上通过国家计划实行一元化行政管理。发展到极致,企业行政和工会对于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如用工、报酬等都没有决策参与权。改革开放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展开;实行市场经济转型必然要求对传统的劳动关系进行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改革开放的发端正值新自由主义思潮方兴未艾之际,加之苏东垮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竞赛终结,世界上只剩下西式自由民主资本主义样板可资参照。由此导致了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市场经济转型期在很大程度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表现在劳动关系领域过多地强调个体劳动合同的作用,忽视集体劳动关系;国家的发展策略以效率优先为指导思想、GDP为指标,政策上过度向资方倾斜;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更是采取“放任自流”态度,竞相迎合资本的傲慢,忽视乃至压制劳工权益,过去被奉为国家主人翁的劳动阶级而今沦落为弱势群体。当然,新自由主义不可能完全主导中国的改革方向。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的组织结构、制度惯性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因素限制着“放任自流”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西方产业关系发展中的其他模式,如集体谈判、三方协商机制,对中国更有吸引力。特别是统合主义模式的三方协商社会对话机制更符合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国家权威和党的领导原则,以及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价值观。这一趋势自21世纪初更加明显。2001年的《工会法》强化了工会代表工人维护工人利益的职能,强调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重要性,推动了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
上述观察或可揭示中国劳动关系走向的一个大概趋势,即由国家主义过渡为国家统合主义,并向社会统合主义演化(见图1)。(12)这个发展路径与西方不同,后者是沿着“放任自流”到有组织的对抗,然后向社会统合主义的路径演变。前者是一个主体由一元向多元逐渐分离的过程,而后者则是相对独立的主体逐渐趋向融合合作的过程。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方式和步骤也有别于苏联东欧国家的“休克”疗法,是国家掌控下的渐进的过程。通过纵向的历史回顾和横向的比较观察,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前景下,各种主要的产业关系模式有最终向以国际劳工组织(ILO)模式为标本的社会统合主义演变的趋势。此图示选自笔者的博士论文。(13)

上图只是对中国劳动关系的一个预期。中国要真正发展一套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关系制度,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主要的症结在于工会的定位。中外诸多研究表明,中国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代表性不明确以及维权职能不彰,主要因为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工会与党的关系;工会依附于企业管理层;工会维权手段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在实践中的劳资政三方并不讳言,特别是工会干部对此普遍都有切身体会。本文将集中加以讨论,并提出一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