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学 >> 观察者
中国全面推行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大病报销比例将超过50%
2015年07月28日 09: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金振娅 袁于飞 字号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务院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日前决定全面推行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同时也明确要求,将推动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关键词:返贫;大病;保险;城乡居民;报销比例

作者简介:

  我国全面推行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望根治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务院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日前决定全面推行实施大病保险政策。

  大病保险将覆盖哪些人群?大病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大病保险政策具体如何落实?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以及相关专家。

  大病保险让“人人病有所医”

  大病保险到底会覆盖哪些人群?梁万年说,大病保险会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当这些人群患病后,经过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大病保险资金才可予以支付。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据介绍,2012年以来,大病保险试点相关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份展开,其中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人口超过7亿人。试点中,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从而大大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撰文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也表示:“推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相衔接,可以使我们的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全面。”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洁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