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5年来,我国有6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了4%以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要确保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准”和“实”上下功夫,确保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具体地看,就是要更加重视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要促使贫困群众变消极脱贫为积极脱贫、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表格脱贫”“被脱贫”等现象,需在脱贫考核中更加注重脱贫实效,促使各地方将更多精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解决贫困群众所忧、所急、所盼上,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关键词: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扶贫工作;考核;扶贫资金;精准脱贫;贫困群众;识别;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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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我国有6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了4%以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国仍有3000万左右的农村贫困人口,下一阶段的任务仍很艰巨。要确保实现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攻克深度贫困堡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准”和“实”上下功夫,确保脱贫攻坚目标顺利实现。
贫困人口识别要“准”要“实”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是做好扶贫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实做细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
一是要根据收入、消费、资产等,更为科学、准确地设定贫困人口的标准。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贫困识别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由于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及时、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贫困户漏选等情况。一方面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进行包括入户调查在内的综合调查,另一方面要用好民主评议机制,使其真正发挥提升贫困户认定精准度和可信度的作用。三是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识别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实现村、乡、县等全层级公示公告,进行多层级、多方式监督,防止漏评、错评。四是要切实抓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排查以及“回头看”等工作,及时纠错和补漏。五是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新增的贫困人口及时进入扶贫范围,脱贫人口及时退出扶贫范围。特别是要关注因为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的新贫困人口和脱贫后又返贫的人口,让他们能及时获得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