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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引入科技产品须慎重
2015年09月22日 09:08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三九木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临沂日报》报道,近日有家长反映,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小学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学生花费200元购买手机,用于统一接收学校发送的教学信息。

关键词:学校;科技产品;科技;引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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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临沂日报》报道,近日有家长反映,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中心小学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学生花费200元购买手机,用于统一接收学校发送的教学信息。此举遭到相当一部分家长的反对。学校辩解说,这是某通信公司雇用推销员在校门口散发的传单,是他们的商业行为,并非学校行为。

  目前事实真相还未查清,尚难确定是否就是学校的责任。但事件本身的一些蹊跷之处,依然令人生疑:通知与传单肯定不同,家长应该具有一定判别能力;新闻中说已有部分家长购买了手机,那么手机款究竟交到了谁的手中,应该不难查清;即使确实为传单,有人在学校门口随意发放,校方有没有尽到责任?此事引起家长较大情绪之后,学校却似乎被蒙在鼓里,没有及时澄清,不能不让人失望。

  学校引入手机、平板电脑等科技产品,必须首先明确购买、使用、维修等一系列费用支出的来源。众所周知,科技产品的引入需要费用,如果要求学生全员接受、个人承担,必然增加家庭的教育成本,因此必须考虑部分贫困家庭的支付能力。倘若让学生自由选择,又可能会导致教育教学资源的不平均分配,损害部分学生利益。因此,学校尤其是公立学校引入这些科技产品需要极为谨慎的态度。学校应该尽力担负此方面费用,实在难以承受的,则需要认真摸清和了解学生及家庭的真实情况,认真考虑引入这些科技教育产品的成熟度和必要性,充分尊重学生及家庭的意见,进而确定是否引入,确保各方面尤其是受教育群体的利益。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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