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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组织架构全解析
2015年11月06日 16:28 来源:千龙网 作者:何珊 字号
2015年11月06日 16:28
来源:千龙网 作者:何珊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北京市;架构;工作组织

内容摘要: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不动产查封,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各类历史遗留及疑难登记问题的处理等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北京市;架构;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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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北京市国土局联合市住建委联合发出通告,宣布11月9日,全市将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千龙网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市国土局,了解到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组织架构。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由来

  据了解,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市、区县两级。市级而言,市国土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所属的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划归市国土局,与市国土局所属北京市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整合,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承担在京中央单位、驻京部队、保密单位等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担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案件调查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在区县层面,整合各区县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和各区县房屋管理局所属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管理中心,设立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不含军产、央产、保密产)登记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三大主责曝光

  市国土局同时向千龙网记者透露,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机构整合后,市国土局有三大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不动产登记引起的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此外,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做好衔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工作联席会议将成为常态

  记者获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我市各相关部门分工将按照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予以区分,同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农委等单位作为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会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市国土局透露了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房屋登记的具体分工。包括涉及市国土局的登记职责与市住建委管理职责的分工,主要分工如下:网签、限购、存量房交易平台、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含登记、解除、变更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现房网签及注销手续、存量房房源核验、存量房网签及注销手续、房产测绘(含预测和实测)成果审核、预查封及网签数据查询等房屋交易管理工作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不动产查封,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各类历史遗留及疑难登记问题的处理等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记者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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