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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系主任 竺乾威
大部制改革中如何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互相制约和互相协调?我们通常的理解,大部的建立是为了解决部门林立和职能交叉重叠的状况。但是,大部门再大也还有边界和属性问题。这样,大部体制改革从横向上讲就带有了一种双重性,即既解决原有部门之间分工不合理、职能重叠交叉的问题,同时也使新建的不同属性的大部互相制约和互相协调,使这种关系变得更加顺畅。
大部制改革既要解决组织的结构问题,也要解决新的结构的运行问题。大部制改革的实质是对韦伯式的官僚制的改革,是改变政府的DNA。它应该在两个层面上进行:一是横向的部门在合并同类项原则上将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运作不畅的问题,解决在新部门建立起来后如何根据三种不同的权力属性处理好“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问题;二是在大部门建立起来以后,如何解决内部的运作机制问题,以使组织的效率得到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