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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突破体制机制瓶颈 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升级版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在讲话时提到,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
作为中国最有活力的地区,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常住人口2.2亿,占全国1/6,2018年经济总量超过22万亿元,占全国近1/4。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显然将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将大大提升长三角地区在区域、国家乃至全球格局中的核心竞争力与影响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把握机遇、提前谋划,进一步明晰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即将正式落地之际,探寻长三角一体化在制度、市场、产业等方面的突破点与着力点,就成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必要前提;在此基础上,如何解放思想,协同创新,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瓶颈,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贡献,率先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更成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需要思考的重要命题。
为此,上海师范大学专门组织各学科的学者,从区域经济、市场体系、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科创建设、基础设施、域外经验参照等方面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以期为长三角一体化尤其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一定的决策咨询参考。
抓住关键环节 构建长三角科创协同新机制
崔百胜
自2018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沪浙苏皖三省一市在产业融合、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资本市场等领域的协调机制和相关举措推进方面显著加快,区域一体化明显提速。近期,《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合作建设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随着国家级顶层设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将进入更快发展轨道。但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目前尚处在起步阶段,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所需要的科创协同机制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因此,科学谋划科创协同新机制,既是培育更高水平经济增长极的迫切需求,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长三角科创协同新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下功夫。
第一,完善长三角区域科创协同新机制整体框架的顶层设计。这需要国家和区域的共同努力。从国家层面看,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仍在抓紧制定中,因此长三角一体化科创协同机制仍需推进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从区域层面看,沪浙苏皖各地政府要以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为指导,梳理各自科技创新协同优势,结合产业转移与融合,统筹规划科技创新协同的发展、合作及协调机制。
第二,构建科学合理的长三角科创协同网络体系。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为契机,抓住世界科技中心转移与上海建设世界科创中心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三省一市各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研发中心的优势,通过政策支持与引导,立足于服务产业转移与融合,构建创新功能定位清晰、协同机制灵活、布局科学合理、相互竞合有序的科创协同网络体系。此外,充分利用区域内同时拥有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安徽合肥两大综合型国家科学中心的独有优势,加强相互间的战略合作,构建跨区域创新协同网络。力争通过3—5年建设,形成以“上海—南京—合肥—杭州”为中心点,其他各长三角城市为节点的科创协同网络体系。
第三,合理布局长三角科技创新链。一方面,加快建立长三角科创协同共同体,共建共享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中心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形成区域科技功能分工协调、产业链与创新链无缝衔接、创新要素区域高效流动的新格局;另一方面,深入整合并优化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长三角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搭建一批重大技术创新研究平台,同时不断加强区域内高校与科研机构间的信息与成果共享和交流,逐步形成跨区域、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科技创新集群。
第四,建立全方位长三角科创成果转化与保护机制。探索建立由生产企业、双创街、服务机构、科创专家库等多方构成的“长三角科技创新服务贸易共同体”,通过多方沟通与合作,形成科创成果资源信息共享、科创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科创成果转化率高、科创成果交易高度专业化的科创成果服务联盟或共同体,推进长三角区域内科创成果的自由合理流动与有效转化。为保障科创成果区域流动的顺畅,还需建立全方位长三角科创成果保护机制,包括积极推进长三角科创成果知识产权执法协调中心建设,搭建长三角科创成果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平台,成立涵盖沪浙苏皖四省市的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长三角知识产权仲裁协调机构等。
第五,健全长三角科创协同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高端人才的智力创造是长三角科创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借助大数据挖掘和统计技术,建设长三角不同领域多层次专家人才库,实现区域内科创人才信息共享。同时加快制定长三角科创人才一体化整体规划,创新人才流动新机制,探索以项目共享、候鸟共享、租借共享等为主要形式的人才流动新模式。此外,着力推进长三角科创人才服务体系的一体化,有序破除长三角科创人才流动中面临的教育、医疗、户籍等制度障碍,实现科创人才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