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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发文严禁干部学习期间秘书陪读
2015年01月27日 08:48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今天上午,中纪委再次敲山震虎,在其官方网站刊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记者温如军(原标题:干部学习秘书公车禁“陪读”)。

关键词:中纪委;学习;干部;陪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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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今天上午,中纪委再次敲山震虎,在其官方网站刊出《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同于以往的“官文”,这次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提醒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注意的事项,展示了干部在学业、外出活动、用车、往来、关系等八方面的“禁令”。

  每个方面又细化成多条,形成了25个“不”,每一项还专门列出了与之对应的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

  在学习方面,规定不准请人代写发言材料等,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如有违反则视情节给予处理。而对于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方面,明确不得在高档宾馆、名胜风景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安排食宿。

  禁令中纪委发干部教育培训8“红线”

  规定从学业、外出活动、食宿、用车、请假、往来、关系等8个方面展示了干部在教育培训过程中的“红线”,每个方面又细化成多条,形成了25个“不”。

  如在学业方面:不准请人代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在外出活动方面: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接受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此外,在请假方面也有规定: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 ,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记者看到,每一项还专门列出了与之对应的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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