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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 “小官大贪”症结何在
2014年12月22日 00:5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付文科 字号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城乡结合部地带,这些地区往往是撤村建居后形成的社区。频见报端的对城乡结合部村社居干部“小官大贪”的查处,刺痛着民众的神经。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症结;村干部;用地项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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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城乡结合部地带,这些地区往往是撤村建居后形成的社区。频见报端的对城乡结合部村社居干部“小官大贪”的查处,刺痛着民众的神经。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元,平均一起1.83亿元。“小官大贪”腐败主要集中在土地征迁补偿款、村级“三资”的侵占与挪用及经合社10%留用地项目建设等领域。“小官大贪”危害有二:一是它属于“国家、集体与群众利益俱损”的短程恶性循环,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二是它会一级一级向上行贿,腐败病毒一层一层向上传染。

  基层腐败,犹如“鼠洞毁屋,蚁穴溃堤”,最可怕的是这种民众眼皮子底下的腐败会严重伤及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因此,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基层干部腐败行为进行穷追猛打,又要加大预防监督力度,更要从制度层面寻求根治之策。

  基本特点

  土地征迁案件多发易发,窝案串案频发,导致官民对立,诱发群体性事件。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环节从村一级延伸到区县一级,而且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程序复杂、环节众多,政策保密度高,资金投入量大,因此该领域案件多为窝案串案和连环案,横向与纵向特征都较明显,且有家族化、涉黑暴力化倾向。譬如“20亿村官周伟思案”、广东乌坎事件、云南晋宁血案等,影响极为恶劣。

  对村级“三资”的贪腐,作案手段多元且智能化,更趋隐蔽复杂。群众往往对“小官大贪”腐败现象“有感觉”“有反映”,但“无线索”“无证据”,难以为办案提供有效帮助。如海淀区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在8年时间里挪用1.12亿元土地补偿款。

  经合社10%留用地项目建设成为“小官大贪”新的腐败滋生地。留用地项目是当前各个(股份)经济合作社非常重要的建设项目,是关系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及每个股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留用地“流金淌银”壮了集体富了百姓,但由于留用地项目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政策不完善,加上(股份)经济合作社缺乏项目建设的开发经验和相关专业人员,出现了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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