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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五四指示》的不彻底性是必要的?
2015年02月03日 10:47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对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土地政策《五四指示》的评价,目前史学界一方面肯定其历史作用,另方面又认为它对中小地主、旧式富农、开明绅士等照顾太多,不利于消灭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具有不彻底性。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五四指示;土地政策;地主;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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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土地政策《五四指示》的评价,目前史学界一方面肯定其历史作用,另方面又认为它对中小地主、旧式富农、开明绅士等照顾太多,不利于消灭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具有不彻底性。然而,这种不彻底性在当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呢?

  从当时的形势看,一方面,由于内战危险严重增长,争取和平民主的关键是自卫战争的胜利。因此,从战争和农民的土地要求出发,减租减息政策必须改变。否则,就不能真正发动解放区的广大农民,就得不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就难以取得自卫战争的胜利。另一方面,改变减租减息政策,实行新的土地政策,又不能违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自卫战争是争取和平民主的手段,土地政策适应战争的需要,也就是要适应争取和平民主的需要。当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一方面要通过自卫战争,另一方面要继续巩固争取和平民主的统一战线。要使新的土地政策适应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就必须适应战争和巩固争取和平民主的统一战线这两个方面的情况。

  要适应战争和农民的土地需要,就必须进行土改,剥夺进行封建剥削的土地占有者。而土地占有者中的中小地主、富农、开明绅士等又是中国共产党进行争取和平民主斗争的统战对象。如果新的土地政策对他们打击过重,农村阶级关系会顿时紧张。这就不仅增加了土改的阻力,不利于解放区的巩固,而且随着整个农村上层阶级变成土改对象,被推进敌人营垒,争取和平民主的统一战线将立即受到削弱,对落实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十分不利。这样,新的土地政策就必须在剥夺进行封建剥削的土地占有者的同时,对他们区别对待,不给予全面的打击。《五四指示》既规定了“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又指出:“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对中小地主给以“适当照顾”。这样,《五四指示》既顾及了争取统战对象的需要和农民的土地要求,又相对稳定了农村的阶级关系,反映了农民要求土地的愿望,巩固了争取和平民主的统一战线;既没有超越当时形势的许可,也没有落后于当时的形势,恰到好处地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因此,《五四指示》对中小地主、旧式富农、开明绅士等“照顾太多”是合理的、必要的。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韩广富 曹希岭 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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