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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院)级课题的通知
2015年07月21日 10:03 来源:湖南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校(院)各直属部门:为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激发工作创新热情,通过科学研究推动校(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经校(院)委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校(院)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

关键词:课题研究;申报;行政学院;资助;研究

作者简介:

  校(院)各直属部门:

  为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激发工作创新热情,通过科学研究推动校(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经校(院)委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校(院)级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校(院)级课题设立的宗旨是为提高党校行政学院科研教学质量服务,为校(院)委决策服务,为促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课题研究应当围绕校(院)中心工作,探索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规律、科研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运用 科学研究手段,解决校(院)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015 年校(院)级课题申报方向以校(院)中心工作为主题,也可以自行确立与校(院)发展相关的其他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校(院)公开进行,凡我校(院)在职教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并适当向能胜任此类课题的年轻教研人员和行政管理骨干倾斜。

  (二)课题申请人应为课题实际负责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工作。每个课题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一个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段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校(院)级课题,所负责课题未结项之前,不得申报新的同类课题。

  (三)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鼓励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相互合作,开展研究。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内同类课题的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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