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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结束中小学教师“副高到头”历史
2016年11月22日 1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瑟 字号

内容摘要:新疆教育厅、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新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高校教师有了同等的职业发展空间,都有机会评上相当于“教授级”的正高级职称。通过这次职称改革后,教师职称方面共设5个级别:员级职称(三级教师)、助理级职称(二级教师)、中级职称(一级教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正高级教师)。

关键词:职称;教师;新疆教育厅;职业;乌鲁木齐;幼儿园;津贴;结束;荣誉;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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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乌鲁木齐11月21日电 记者王瑟日前从新疆教育厅获悉,实行了30年的中小学教师只能评副高职称的历史今年将结束。新疆教育厅、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新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与高校教师有了同等的职业发展空间,都有机会评上相当于“教授级”的正高级职称。

  通过这次职称改革后,教师职称方面共设5个级别:员级职称(三级教师)、助理级职称(二级教师)、中级职称(一级教师)、副高级职称(高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正高级教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特级教师是教育系统评选的,属于教师荣誉,可享受相应级别的政府特级津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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