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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美国迈阿密大学教授:走向情感主义的德性伦理学
2014年10月27日 07: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姜红 张清俐 字号

内容摘要:西方和中国各有两种德性伦理学,中国有孔子和孟子,西方有亚里士多德和休谟。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想法,今年秋季,我将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主持一个研讨会,主题就是“情感主义的德性认识论”。

关键词:伦理学;情感;主义;美国迈阿密;大学教授

作者简介:

  原题:走向情感主义的德性伦理学——访美国迈阿密大学伦理学教授迈克尔·斯洛特

  西方和中国各有两种德性伦理学,中国有孔子和孟子,西方有亚里士多德和休谟。孔子的德性伦理学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比较接近,而孟子的德性伦理学与休谟的思想较为相近,因为休谟也谈论同情心,彼此之间可以互相学习。

  自20世纪后半叶开始,道德哲学经历了重大变化,在规范伦理学的道义论和功用论这两大传统之外,德性伦理学异军突起,为人类德性生活寻找合理性基础。德性伦理学家们力图在道德破碎的时代,寻找重振道德的良方。美国迈阿密大学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教授为推广德性伦理学作出了诸多贡献。从他1992年推出《从道德到美德》至1995年与代表道义论和功用论的两位学者——玛西亚·巴伦(Marcia W. Baron)和菲利普·帕蒂(Philip Pettit)在莫纳什大学进行辩论式的对话,斯洛特对德性伦理学立场不断进行了修正。他的研究也一直备受国内伦理学研究者的关注。近年来,斯洛特对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伦理学问题研究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于近日就德性伦理学的发展态势和中国哲学中所蕴含的伦理学资源等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我的思想与休谟更相像

  《中国社会科学报》: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您的伦理学思想经历过哪些变化?

  斯洛特:我的伦理学思想经历了比较复杂的过程。大部分博士生在毕业时思想已经比较成熟,在其后的学术生涯中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思想。而我不是这样,我在研究生院学的不是伦理学,而是认识论。但因为我对心理学,尤其是人类心理学很感兴趣,而这门学科又跟伦理学密切相关,所以有一天我突然意识到应该学习伦理学,而且会比认识论学得更好。所以我在获得博士学位的15年后,开始进入伦理学领域,迄今已有35年了。

  最开始,我没有什么明确的思想。我对功利主义比较感兴趣,但又觉得功利主义“考虑更大的集体,而不考虑自己”的主张非常片面,我认为应该在他人与自我利益之间寻找平衡。就如亚里士多德所提倡的,我们既应当考虑他人,也应当考虑自身。当时我喜欢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所以对德性伦理学产生了兴趣。但之后我发现他的思想也有不足之处,例如他对应该探讨的怜悯之心、善良以及情绪等问题很少涉及,直到后来我发现最佳的德性伦理学并非出自亚里士多德,而是以休谟为代表的情感主义。作为道德伦理学家,休谟探讨的是仁慈与善良,而我的思想也与休谟更相像。

  《中国社会科学报》:西方伦理学来自亚里士多德、康德等多种不同传统,但您却更青睐休谟的情感主义,为什么呢?

  斯洛特:在伦理学领域至少有三大主要理论。一是功利主义。我不是这一理论的追随者,因为我不赞同功利主义“应该对每一个人给予同等的关注”的主张。二是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我不赞同它的一点在于,我认为同情和感情也是道德的一部分,但康德却不这样认为。三是以亚里士多德和休谟为代表的德性伦理学。虽然亚里士多德对同情、仁慈和热情鲜有论述,但他认为拥有美德之人不必听从他人的想法,我却相反,我赞同孟子“一个人需要听取他人看法”的主张,认为同情就意味着你要站在他人的视角看待事物。与情感主义相比,谦逊也是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所欠缺的,这也是我更喜欢情感主义的原因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刚才提到了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对此您似乎也有独特的观点?

  斯洛特:是的。一开始,我主张要在自我与他人利益间寻求平衡,但现在我认为是同情决定了自我与他人间的关系。如果人太过于关注自我,人们会说他冷血、对他人缺乏同情。同情可以让你知道从何时开始不再关注自我,何时应该关注他人。如果你对他人给予足够的关注,人们就会说你热心肠。因此,别人说你冷血的话,就证明你对别人关注得太少,如果人们认为你不冷血,那就说明你对自我的关注是适度的,关注自我的同时也可以不冷血。比如,当一个人在帮助乞丐时遭到他人袭击,随即中止对乞丐的帮助转而进行自卫。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人说他这么做是冷血的表现,因为他要保护和捍卫自己。又比如,有的人从来不帮助他人,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是冷血的表现。当然,也有的人,例如精神变态者就无法做出道德的判断,因为这类人对道德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道德情感。这些我都在《道德情感主义》一书中进行了阐述。

  同情是促人行善的主要动机

  《中国社会科学报》: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与康德的道德哲学有何区别?

  斯洛特:康德认为一个人要想在道德上完美无缺,就不必对他人抱有任何感情或关心,只需要认识到自己的道德义务,遵循自己的良知行事。但我认为如果只履行自己的道德职责而不在乎他人,对人是不具吸引力的。康德没有对真正的情感和关心设定规则,只认为如果你非常理性,不在乎他人,履行道德上的义务,那么你就是完美的,但我却不这样想。

  在过去的15—20年间,西方几乎人人都很关注“同情”。克林顿、奥巴马都谈论同情。大部分人都认为同情是非常重要的道德,但在伦理学领域,只有德性伦理学认可“同情”的重要性。另外,任何一套可以在理论上进行辩护的伦理原则都必须是人们可以学习并且可以从中获得动力的,同情正是这样。如果道德准则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解释人们为什么可以是善良的。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所说的同情与人们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同情有什么区别吗?

  斯洛特:我所说的同情主要有两个假定的先决条件。第一,我认为人可以有所偏爱,而不必做到墨子所主张的兼爱。比如,人更偏爱自己的孩子,对别人的孩子很难给予同等的关怀,这很正常。第二,如果一个人完全不在乎别人,在道德上他就应该受到批判。我认为同情是促使人们行善的主要动机。同情在观念意识上参与到道德思考中来,道德上善的理念牵涉到同情的概念。一种行为如果是错误的,那它一定缺乏对别人的关心与同情。我所写的《道德情感主义》有三四章都在探讨这一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同情是人们的主观感受,有学者认为基于主体的伦理学忽视了事物的客观方面,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斯洛特:这是错误的。《道德情感主义》整本书都试图说明即使道德上的善是内在的,那它也仍然是一种内化于心的客观事实。关爱是一种道德上的善,也是一种客观事实。大部分情感主义者认为道德命题都不是客观的,但我却在《道德情感主义》中运用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的理论分析和阐释了道德命题也可以是客观的,这也是情感主义者首次提出这一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主观与客观的讨论中,规范性也是一个重要概念。您对规范性有何认识?

  斯洛特:规范性可以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理性力量,二是动力性力量,三是评价性真理。对理性力量而言,康德主义者认为所有的道德评判对每个人都形成理性的力量,每个人都有理智去做合乎道德的事,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比如,精神变态者是没有理智的,他们不在乎道德,也不在乎他人。又比如,母亲很关心孩子,是出于自己的感情,而康德主义者却认为母亲是因为理智而关心孩子,得出这样的结论很奇怪。

  向中国借鉴“阴阳互补”理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多次到访中国,对儒学也有浓厚的兴趣。请谈谈您和儒学的渊源。

  斯洛特:我对儒学很感兴趣,也有很高的评价,从小就跟很多中国人是好朋友。2007年,一位汉学家问我是否愿意一起教授一门关于道德伦理学和儒学的夏季课程,那时我对儒学还没有什么研究,在2008年夏天授课的过程中我开始学习儒学,从中我学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阴阳”。“阴阳”是中国的理念,西方人还不太理解。中国古代阴阳互补学说的重要伦理意义很值得赞赏。我认为阴是一种接受性,而阳是一种理性的控制力。西方总是强调控制,以损害接受性为代价,而中国思想不会这样。西方之所以没有阴阳的概念,是因为它长期以来很偏重“阳”,对“阴”的重视不够,阴阳互补也就无从谈起。我们应该多向中国学习,获得阴阳的平衡。另外我认为,中国思想也还没有充分意识到阴阳的全部哲学和伦理意义。

  我经常和中国学者探讨西方思想与儒家思想的关系,讨论西方德性伦理学与孟子德性伦理学的关系。西方和中国各有两种德性伦理学,中国有孔子和孟子,西方有亚里士多德和休谟。孔子的德性伦理学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比较接近,而孟子的德性伦理学与休谟的思想较为相近,因为休谟也谈论同情心。中西方可以互相学习各自的德性伦理学。我也正在向中国的德性伦理学学习,在我之前还没有西方德性伦理学学者讨论过“阴阳”的概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西方社会主要面临的伦理挑战有哪些?

  斯洛特:西方社会仍然面临的伦理问题是,如何平衡对弱者和对个体自由的关注。这一困境在美国尤其突出,民主党主张社会福利,而共和党却反对向一些人征税去帮助另一些人,认为这干涉了个体自由。欧洲和美国都存在一个问题——如何或者是否应将少数民族融入到普通人群中。在欧洲,这个问题表现在如何处理普通人与穆斯林的关系、让穆斯林融入社会,而在美国则表现在如何处理普通人与拉丁美洲民族的关系,是否应该或如何让他们融入美国传统社会。

  中西伦理哲学碰撞会更明显

  《中国社会科学报》:您曾比较研究了中西方伦理文化,在您看来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斯洛特:中国和西方伦理文化既可以指广义的社会价值,也可以指哲学家的伦理思想。我认为二者之间不是一种内在意义的不同,更多的是一种断裂。西方伦理思想更多地把伦理学建立在合理性和理性的基础上,但中国不是。在西方,理性被分为若干组成部分,与其他心理功能是分开的,中国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则不是这样,两种哲学传统很难互相理解对方。但是如今哲学日益国际化,中西哲学之间的碰撞会越来越明显。除了一些个别情况之外,中国哲学固有的思考方式和做哲学的方式大多比西方更有吸引力,这不仅体现在伦理学思想上,还体现在对人类心灵本质的思考上。

  西方将重点更多地放在个人自主性上,在这点上,中国可以向西方学习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但对于其他最基础的哲学导向问题,我相信中国比西方哲学传统有更好、更平衡的答案。

  《中国社会科学报》:最后请从哲学角度阐释一下您对人类生活的新认知。

  斯洛特:我试图从哲学角度阐释人类生活,并从美国社会科学中得出一个观点:人有很多动机和欲望既非自私,也非无私。每个人都想要被爱,这不是无私的需求,是要他人给予自己爱。但是同样也不是自私的表现。因为当我们渴望爱的时候,并不是在渴望什么物质层面的东西。如果我们只给孩子提供物质上的东西,却没有爱,那么很可能孩子会有不良行为。孩子向父母索取爱,也是因为他们尊重父母,显示出父母的重要性,所以这不是自私的表现,而是自然而且中性的动机,既不自私,也不无私。又比如,人们喜欢彼此建立更亲近的关系,如果一个人离群索居,他会希望接近其他人。这既不自私,也不无私。所有这些动机又都有一个重要的共性,就是它们都体现出对于他人或其他事物的重视。每个人都重视其他的人或事,这是人类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点。

  《中国社会科学报》:最后想问您最近在研究什么课题?

  斯洛特:上述谈到的都是我最近集中研究的问题。我写的《心灵的情感主义理论》刚刚出版,这本书是关于心灵哲学的,主要讲西方应该学习中国的心灵哲学。中国的“心”在英文中被翻译为“heart-mind”,因为它包含认知与情感。但在西方,心和心灵、情感与认知这些概念是有严格区分的。我在书中明确指出,中国是对的,西方是错的。但中国人仅仅陈述了认知与情感不应分开,却没有给出理由,我在书中对这部分作了分析。心和心灵并不是分开的,思考的过程必然包含情感性的方面。另外,我最近还发表文章简明概括了上述观点,并呼吁中国哲学家帮助西方哲学家在心灵和伦理学研究方面获得更加平衡和全面的视角。

  目前我的研究已经走向了两个方向。首先,去年11月,我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冯契智慧讲坛上发表演讲,主要利用最近西方社会科学尤其是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认知人类生活,力图使其比霍布斯、尼采、萨特以及海德格尔所呈现的方式更加现实。其次,我试图寻找一种新的认识论路径。这种路径包含认知和情感,是西方认识论从未尝试过的,就连中国思想在认识论方面涉足的也不多。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想法,今年秋季,我将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主持一个研讨会,主题就是“情感主义的德性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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